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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孝南区征兵宣传手册
2021-01-12 16:48     (阅读)

孝南区征兵宣传手册

巩固国防  神圣职责  参军入伍  光荣使命

一、基本流程

登记登记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②报名时间。男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4月1日至8月15日;女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6月26日至8月15日18时。应征青年可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或到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站或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

③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上半年,对孝感辖区三所高校应征的大学生,在1月20日以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对其他应征青年,在1月底2月初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下半年,对孝感辖区三所高校应征的大学生,在6月30日以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6月份未参加体检的大学生也可同其他应征青年一起,参加8月份的体检);对其他应征青年,8月1日开始体检、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

役前教育上半年2月25日、下半年8月25日开始组织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5至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⑤起运新兵。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以上各环节工作具体以我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兵工作计划和通知为准。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男兵应征对象:孝南户籍的适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和2021年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199911日——200312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

女兵应征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到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每年的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体格条件

按国防部2015年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可网上查询)。基本体格条件如下: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其中:A.坦克乘员身高160cm-178cm;B.水面舰艇、潜艇人员身高160 cm-182cm,女性身高158cm-182cm;C.潜水员身高168cm-185cm;D.空降兵身高168cm以上;E.空军专机乘务员身高164cm-172cm;F.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男性170 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G.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H.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以上。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A.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A.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③视力标准: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A.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空军专机女乘务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B.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三)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修订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可网上查询)。

三、惠兵政策

(一)普通适龄青年参军的经济待遇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10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1100元;两年津贴共约2520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还另有补助。

2.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6000元左右,一年共7.2万元左右;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7300元左右,一年共8.8万元左右;上士(服役9-12年)每月8400元左右,一年共10.1万元左右;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每月9500元,一年共11.4万元左右。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还另有补助。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的义务兵,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均按照不低于入伍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执行。进藏(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按基础标准的3倍发放。

普通适龄青年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按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8.44万元,其中进藏、进疆及高原条件兵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16.08万元。

4.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2020年及以后从我市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其入伍次年8月1日前,由入伍地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其中,从普通高校和市直“三区”入伍的由市级财政负担。

5.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限。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

6.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市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二)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除上述经济待遇外,退役士兵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

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大学生士兵自退役当年起,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2.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健全招聘制度和“阳光安置”制度,进一步加强指令性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总数的80%;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招录职工时,要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退役士兵年度接收计划,由所属企业或单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3.公务员等定向招录(聘)

全省每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县乡机关招录计划的15%;新招录基层专武干部,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各地在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直接服务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每年招聘岗位中面向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比例不低于1/3;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基层专项招聘岗位计划,也可同等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全省每年安排不超过国有企业招聘总数1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录(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

4.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军人荣立两次三等功或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服役5年以上的,可增加1次免费培训。

5.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并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6.自主就业税费减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

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8.稳定退役军人就业岗位

企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退役军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各类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退役军人。

9.公益性岗位补贴

以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补贴延长至退休。

(三)大学生参军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 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优先优待

①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为大学生参加体检开通绿色通道,让大学生及时知晓体检和政考情况,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②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家庭优待金。其中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大学生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在现行标准3倍的基础上,本科增发1倍、专科增发0.5倍。其家庭还应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按我区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本科生可达15.46万元(其中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可达23.11万元),专科生可达12.75万元(其中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可达20.39万元)。

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

在我省入伍的大学生,从哪里入伍就由哪里发优待金(比如从孝南区入伍就由孝南区发优待金)。

高职(专科)生毕业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高职院校可对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单独安排毕业学年上学期学业考核或测评),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参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60%,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或比例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招收或推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

研究生招考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招收或推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

学历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1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军人参加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可按规定免除学费。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

2.选拔培养

合理分配岗位

依据不同专业岗位对士兵学历和技能的不同需求,尽可能把大学生士兵安排到部队建设需要的岗位上。综合衡量大学生士兵的专业和特长,发挥其文化、专业知识优势,尽量安排到对口或相近的专业岗位。对培养周期长、专业技术复杂的岗位,应优先安排自愿较长时间服现役的大学生士兵担任。

优先选取士官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专项提干计划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实行计划管理。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以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符合有关条件的按年度计划、规定程序选拔为提干对象,经军队院校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合格的纳入全军生长干部分配计划。

报考军队院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选拔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四、孝感辖区三所院校大学生特别优惠政策

孝感辖区三所院校大学生从我区应征参军,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从外地返校返乡在孝感报名应征参军,参照军队义务兵标准,报销差旅费、食宿费,核酸检测费据实报销

2.免试读本科。高职(专科)类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个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3.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4.免修相关课程。大学在校生或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可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公共体育课等相关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5.评优评先。参军入伍学生(含新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参加各类学生评优表彰、创新创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评优表彰。

五、后续事宜。

(一)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办理程序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体检、政考合格后,登陆全国征兵网,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补助管理部门。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的学生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二)高校新生如何保留入学资格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为高校新生后,要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才能享受和在校大学生同等的待遇。具体流程如下:

1.《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本人持1书2证,即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以及一寸照片2张,到县(市、区)武装部领取并填写2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2.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发送至高校: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3.学校注册保留学籍: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

4.保管好《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县级征兵办收到高校发送回来的完整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想了解更多参军相关信息,请登录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湖北省征兵信息平台”(hbswzb),或手机扫描左下角二维码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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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全知道

 


                                                                            

适龄青年参军当两年义务兵可享受的经济待遇一览表

义务兵类型

津贴

家庭
  优待金

进疆进藏服役增发优待金

大学生服役增发优待金

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退伍费

学费
  补偿金

合计

普通适龄青年

25200

38216

 

 

9000

9000

3000

 

84416

普通适龄青年进疆进藏及高原兵

25200

38216

76432

 

9000

9000

3000

 

160848

大学专科

25200

38216

 

19108

9000

9000

3000

24000

127524

大学专科

进疆进藏及高原兵

25200

38216

95540

9000

9000

3000

24000

203956

大学本科

25200

38216

 

38216

9000

9000

3000

32000

154632

大学本科

进疆进藏及高原兵

25200

38216

114648

9000

9000

3000

32000

231064

备注:1.优抚金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

2.入伍服役的全日制大学生一次性奖励:专科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每人8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

3.以上数据均为概略算法,具体以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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